法国的矿物能源人均占有量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极低,已经探明的储藏量约占世界总量的0.02%。法国在2004年就停止国内煤炭的开采,且石油开采仅能满足国内能源需求总量的3%,因此,为了保障国内的能源供给安全,法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来支持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见下表)。该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使法国摆脱了对传统矿物能源的依赖,其国内能源自给率达到50%以上。法国的传统矿物能源(石油、天然气等)匮乏,但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整个欧盟都居于领先地位。法国2005 年颁布实施的《确定能源政策定位的能源政策法》明确提到,201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结构中比重达10%;同时该法案还规定建立风能开发利用区(ZDE),并在这些开发区中实行国家定价机制。2008 年颁布实施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计划》规定面积在30平方米及以下的太阳能电板免税。2010 年颁布实施的《格纳勒格法案(二)》对法国风能开发利用领域的既有规定作出了修订,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推行“大区风能概览(SRE)” 特别规划。上述法案及政策不仅为法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很好的立法借鉴。
名称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电力公共服务的现代化与发展法 | 2000 年 | 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招标价和核准价进行规定 |
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 | 2003 年 | 对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规定 |
确定能源政策定位的能源政策法 | 2005年 | 对能源政策项目、基本目标、相应发展措施作出规定 |
实施加速发展生物能源计划 | 2005年 | 对于生物质能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作出规定 |
放射性材料和废物可持续管理规划法 | 2006 年 | 对放射性材料和废物的利用、处理、防止等作出规定 |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计划 | 2008年 | 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作出规定 |
格纳勒格法案(一) | 2009年 | 对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比例进行规定 |
格纳勒格法案(二) | 2010年 | 将清洁能源、能源效率、减缓全球变暖等具体措施纳入该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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