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处在世界前列,尤其在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方面。德国在促进其国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法律及政策也相对完备,为其国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及政策保障(见下表)。
名称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电力强制收购法 | 1991 年 | 规定了电力强制收购的类型、形式等 |
可再生能源法(修) | 2008 年 | 确定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技术推广、激励措施 |
可再生能源供热法 | 2008 年 | 规定可再生能源供热的形式、价格、相关主体的权力义务 |
气体供应网准入与支付条例 | 2008 年 | 规定气体入网准入标准、价格 |
国家生物质能行动计划 | 2009 年 | 确定德国未来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目标、措施 |
能源战略2050:清洁、可靠、经济的能源系统 | 2010 年 | 规划德国未来 50 年可再生能源发展 |
可再生能源优先法 | 2012 年 | 规定可再生能源的相应鼓励、补贴措施及政策实施 |
自1991年颁布国内第一部有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电力强制收购法》以来,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法(修)》的颁布,德国国内可再生能源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法(修)》中设定的2015年减排目标早在2008年就提前完成。2012年颁布实施的《可再生能源优先法》规定,到2020年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整个国内发电量比重要高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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