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1月29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能源局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国家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督察反馈会议精神,成立了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制定上报了《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64项具体整改举措,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目前,限期整改的任务已全部完成,持续推进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