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因传统矿物能源(石油、天然气等)严重匮乏,极为注重其国内的能源供给安全,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其国内能源政策及立法长期关注的焦点。经过近40年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和政策调整,目前日本国内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呈现出较好的发展趋势,这不仅降低了日本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还增强了其国内社会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日本政府一直遵循“立法先行”的发展模式,确保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见下表)。可再生能源立法及政策是日本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之所以能够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跃居世界强国之列,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适时对国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法律及政策进行修改和制定,让相应的法律和政策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驾护航。例如,2002年日本政府修订实施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该法案共4章16条,分别从基本原则、相应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年日本还颁布实施了《日本电力事业者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该法案对日本国内电力事业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提出了“基准利用量”概念,即电力事业者每年必须完成一定量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义务,否则经济产业大臣就可以做出令该电力事业者定期改进的法令,如果电力事业者拒不执行,就会受到100万日元的高额处罚。
名称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替代石油能源法 | 1980 年 | 设立新能源和产业技术开发机构 |
关于推进采购环境保护产品法 | 2001 年 | 确立发展、推广环境保护产品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
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 | 2002 年 | 发展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具体措施 |
日本电力事业者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 | 2002 年 | 规定“可再生能源国家标准” |
日本电力事业者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实施细则 | 2003年 | 规定“可再生能源国家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 |
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 2006 年 | 规定“支持和促进新能源合作创新计划”等八大能源发展战略计划和配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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